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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约}} {{4}}[[文件:李芊事件01.jpg|600px]] '''谣传记录:''' 李芊,女,河北保定人,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妇产科执业医师,执业地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2015年1月21日,李芊从上海乘坐火车到北京,刚上车,列车广播有一孕妇急产,需要妇产科医生帮助。李芊医生毫不犹豫地跑到孕妇身边,帮助孕妇生产,胎儿产下后,李芊还陪同孕妇和胎儿到了南京市某区级医院。胎儿被送到监护室后,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前后住院治疗了40多天。孕妇家属不仅没有感谢李芊,还将李芊扣下,并且把李芊告到了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该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认定李芊非法行医,导致胎儿吸入性肺炎,赔偿新生儿住院费用和家属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4361.59元。李芊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芊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质问法官:“是不是医生离开医院就不可以救人了?”法官的回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执业地点之外的行医即是非法,需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律师再次质问:“在紧急的特殊情况下,医生在大街上遇见急救病人,是否应当放弃良心,不予施救?”法官回答:“法律面前没有特殊。” 我们不能责怪法官,法官的回答没有错。我们也无法责怪孕妇和家属,人家也是在利用法律。错的是这个扯淡的法律。 我的心哇凉哇凉,作为一名医生,我们改变不了这个扯淡的法律,我们就必须改变自己。以后出了医院的大门口,我们就不再是医生了。大街上血流成河,也与我们无关了,因为法官都说,在执业地点之外行医就是非法行医,需要承担责任。这个责任我们承担不了。 6月23日二审公告后,李芊不服,重新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南京市卫生局、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都无人应答。 如果我们有良心,就为李芊医生叫好,认为李芊是真正医生的转起来,认为李芊是中国最美医生的转起来,你的每一次转发,都在唤醒一个民族的觉醒!中国需要这样的医生! ---- '''辟谣''' [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367199902268488219.html 来自百度知道认证团队 2018-10-31] 李芊事件是假的,是网络造谣,并不属实。该事件发生后,网民普遍支持李芊,对南京中院表达强烈不满,南京中院和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及时通过官方微博发声,既无此案也无此人,证明该事件纯属谣言。警方查明造谣者是河南新乡妇幼保健院院长助理尚林辉,处以行政处罚。 ---- '''扩展资料:''' 2015年1月,李芊非法行医的谣言又起,南京中院只好再次发表辟谣声明。该谣言一传再传,不但进一步破坏了医患关系,也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对社会造成了较大的不良影响。 在要求一些微信公众号删除谣言的过程中,南京中院多次碰壁,很多公众号以“证据不足”拒绝删贴,一条早已被认定为谣言的信息如此难删,可见自媒体平台在提供服务中存在很大不足。 '''参考资料:'''人民网[[自媒体时代如何塑造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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