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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的同时成为股东 “馅饼”还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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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首页]]>[[通约智库条目]]>[[消费资本论]]   新华网大连12月22日电(记者闫平 汪伟 罗捷)“2014中国(大连)消费经济论坛”21日在大连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消费资本论”成为论坛讨论核心话题。“消费者可以成为股东、消费者可以参与企业分红。”这究竟是赋予消费者的新权力,还是营销手段、炒作噱头?
  “[[消费资本论]]”是由世界新经济研究院院长[[陈瑜]]提出。他认为,当消费者购买企业产品时,生产厂家和商业企业应把消费者对本企业产品的采购视同是对本企业的投资,并按一定的时间间隔,把企业利润的一定比例返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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