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成大厦:业委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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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决议
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由东成大厦业委会主持成立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公司,该物业公司即长沙好邻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成立,成立时由贺××等四人作为代表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但注册资金一直没有实际到位,为保证自管物业公司业务的合理合法的开展,保证各业主的权益,保证东成大厦这栋老旧的正常运行,现做出决定如下:
1、用东成大厦历年的公共收益向长沙好邻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注入资金五十万元;
2、由于目前业委会不能进行经营活动,,所有投资款项将由业主王××、张××、陈××代业委会注资到长沙好邻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中,王××占   %,业委会委托金额为    万元,张××,占   %,业委会委托金额为  万元,陈××占   %,业委会委托金额为   万元,三人成为长沙好邻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股东;
3、以上业主向东成大厦业委会做出承诺,将所有在长沙好邻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权益归东成大厦业委会和全体业主。
4、长沙好邻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不持公司股份。
长沙市芙蓉区东成大厦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签名:

 

                                   202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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