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共有制,主张劳动与资本的利益平衡,在既有的资本法权基础上,[[共产主义的革命理论(更新版)|确立劳动法权确立了劳动法权]]概念,提出以“劳动法权”为依据的、劳动者天然享有公司净利润分配的权利。
值得强调的是,在具体操作上,员工基于劳动法权的权利所获得的该年度净利润分配部分,不能用分红的方式直接货币分配掉(货币分配了就成为消费物资消耗了,劳动者依然是与生产资料无关的“无产阶级”),而是必须转为员工资本股权,才能获得长期分配权——劳动法权融入到资本法权体内,劳动法权与资本法权统一。只要公司不倒闭,劳动者曾经的贡献就永不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