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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约数字虚拟人永生共同体章程

添加47字节, 2022年3月1日 (二)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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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br>
  第一条 名称:'''通约永生促进会章程'''。([[通约永生促进会章程名称问题|关于名称]]) [https://www.neac.gov.cn/seac/mwjs/201907/1134550.shtml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
<br>
  第二条 性质: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br>
  第三条 登记管理机关:广州市工商局 ([[通约永生促进会注册|关于注册]])
<br>
  第四条 活动范围:全国
<br>
  第五条 地址:(地址待定)
<br>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br>
  第六条 宗旨:<br>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br>
  7、致力于实现数字信息下载到适合的载体达到思想意识的传承而永生。<br>
  [[关于通约永生促进会宗旨的解释]]
<br>
  第七条 业务范围:
<br>
  1、上传及汇集分散于互联网的个人数字信息并实现长久保存。服务重点在于辅助老人撰写回忆录、生平文档、诗画、旅游以及活动的照片的整理和保存;<br>
  2、建立适合老人生活和学习,贴近自然的生活试验区(怡乐书院、幸福家园等);<br>
  8、组织设计思维软件操作系统和思维克隆人,实现人的数字化永生。<br>
  9、设立“集体公共遗嘱”,要求永久保存参与者的思维文件以及基因信息,明示这些信息具有人权属性,需要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br>
<br>
'''第三章 会员'''
<br>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不限年龄、性别、民族。
<br>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行政员、groupone、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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