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82
个编辑
更改
三教合一
,→考证年代
从统合的角度看,“三教合一”的含义无疑要比“三教”更进一步。关键在于对“合一”的理解。如果将“合一”视作儒、道、佛三家的内在义理上,特别是在道德标准取向上走向融合的一种趋势,当然可以,但此至少在明代之前是称为“三教合流”或“三教归一”的。其实一般的学术著作中在说三教合一时,也就是这个意思。
或许正是对三教合一之称在理解上的模糊,古人极少用三教合一这个词,至少是明代以前基本上没有人使用过此词。作者曾请友人复旦大学吴松弟教授通过电脑光盘检索,三教合一之称在整个《四库全书》中只出现过八次,且全都是在元代以后。也就是说,在明代之前,只有三教的概念,而根本没有三教合一概念的流行。或者说,明代以前的人们,尚未认识到三教在外在形态上有合一的可能性。当然,明代人所说的“合一”,仍可分二个层次。其一依然是以往“三教归一”、“三教一家”的那层意思,即主要指三家在道德价值观念上的一致性。如顾宪成在《明故礼部仪制司主事钦降南阳府邓州判官文石张君墓志铭》中云:“东溟管公倡道东南,标三教合一之宗。君相与质难数百言,管公心屈”。不过,从明代一位监察御史陆陇其所云,“今人言三教合一,岂非朱子之所叹然。又有谓三教不可合而各有其妙,不妨并存者,则又是以不合为合,尤巧于包罗和会者也”。陆氏所谓三教的两种合一,其区别正是表现于外在形态上,即当时人们确有主张将三教混为一体。
在区分三教和三教合一时,有一条界限是需要分明的,即站在佛、道的宗教立场上说三教一家,和以三家观念统一到一个宗教形态之中是有着根本性的变化,虽然后者也可说是前者观念发展的结果。
纵观从三教到三教合一观念的变化,可以察看到中国社会的一些发展动态。首先,自唐以后,无论是从外在的政治统一,还是内在的专制集权程度,都甚于以往的朝代,而且是一代甚于一代。这种专制集权的大一统社会政治体制的不断加强,愈来愈需要更为一致的含有宗教形态在内的社会意识形态,于是三教合一的呼声也越加强烈,包括象明太祖朱元璋这样统治者的极力提倡。其次,鉴于自春秋至秦汉思想趋向一致所形成的传统,三教在长期并存的过程中,内质上通过交流,彼此的认同越来越加深,随着时间的推移,三教的真正合一就有了更充要的条件。如余英时先生指出:“唐宋以来中国宗教伦理发展的整个趋势,这一长期发展最后汇归于明代的‘三教合一’,可以说是事有必至的”。又如元代全真教主王嚞(重阳)在山东等地组织“三教玉华会”、“三教平等会”、“三教七宝会”等等,表明在新道教的内部,三教合一的因子更为成熟,“大量儒释思想被融入道教,已成为入明以后道教的一大特色”。这种现象也在当时上层建筑中各个领域内泛现,如“‘三教圣人’在元代戏剧及其它著作中就突然出现了”。再次,由于十三世纪以后佛教在印度的瓦解,使中国佛教再也难以吸收与中国文化异质的东西,这对加速与其它二家的同化,反而成了有利因素。最后,中国民众在宗教上一向是兼容并收的,儒、道、佛诸家的内容都早已司空见惯,三教合一把这些他们最熟悉的东西调和起来,推陈出新,民众是乐于其成的。这成了促成三教合一的重要社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