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庙遗址
一墓内置百余棺
修铁路发现瓮棺墓
1989年12月,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为配合国家重点工程—焦枝铁路复线的建设,在河南省汝州市西北发现了一处仰韶文化遗址—一洪山庙
遗址
洪山庙遗址位于汝州市骑岭乡洪山庙村东侧的台地上,北依巍巍嵩山,南临滔滔汝河,遗址平面形状呈椭圆形,总面积约6万平方米。其墓口为长方形,东西长约6.3米,南北宽3.5米,墓内有上百个盖缸组合的瓮棺合葬,且排列有序。通过对墓葬结构和随葬陶器的研究分析,专家认为这是一座属于仰韶文化时期的大型瓮棺合葬墓,与其他
地方发现的瓮棺合葬墓相比,无论从墓葬规模还是瓮棺数量与埋葬人数看,均应是中国迄今发现的最早、最大的瓮棺合葬墓。它的发现立即引起了当地政府和人民的广泛关注,同时也引起了文物考古界的重视。
瓮棺排列有规律
墓葬内瓮棺总的布局是南北横向成排比较有序,东西纵向排列较为凌乱。南、北横向为13排,其中近北部的第一、二排瓮棺排列得最为整齐,瓮棺与瓮棺的距离基本相等,东、西纵向每排现存3-17具。另外,紧贴墓边的摆放的比较密集,中部的放置较为疏松。墓内西北角为儿童小型瓮棺,其余大部分是成人瓮棺。每排内根据相邻瓮棺的疏密程度可分出若干组,一般3-4具为一组。墓内所有瓮棺的基本形式是一样的,即均以大口、直壁、深腹平底的缸为葬具,底部有一圆形穿孔,孔径约0.5厘米,缸口上覆置一器盖,缸和盖的口沿下有对称的鸟喙状,应是便于缸和盖上下捆绑所设置的。儿童瓮棺的形状与成人相同,但形制较小。墓内所有成人瓮棺中的人骨均为二次葬,棺内只放置一具人骨架,但人体骨骼均不完 整,只有多数肢骨和大块骨头。成人瓮棺的装饰有一定的规律,可分为彩绘装饰、雕塑装饰、纹饰装饰三大类。彩绘装饰,以其装饰的方法又可分为四种:第一种是以白彩做底彩,在缸的腹部绘宽带纹一周,中间用棕彩绘出主体图案,内容有人物、动物等。第二种是直接在缸的腹部两侧对称或不对称绘出两组、三组或四组主体图案,此类图案一般较大,多用棕彩,内容有动物、生产工具、几何图形以及抽象图形等。第三种是在缸的一侧以白彩做底彩,棕彩绘宽带纹一周,中间彩 绘出主体图案,内容多为几何纹。第四种是直接在缸的腹部用白彩在腹部绘出图案,图案多为卷曲的回纹、平行线纹、弧线纹等。雕塑装饰,多为盖钮,少数缸的腹部有动物、人物等雕塑。纹饰装饰,一般为线纹和附加堆纹。成人或儿童瓮棺一般没有随葬品,只有个别的瓮棺中随葬有一件小罐或小钵。
灵魂不灭二次葬
古人对灵魂的认识由来已久,认为人死灵魂不死,仍可祸福子孙,干预人事。灵魂可以脱离肉体而存在,血肉的腐烂无妨于灵魂的活动。仰韶文化中晚期十分盛行二次葬,就是受原始的灵魂不灭的观念所支配。从洪山庙1号墓瓮棺中出土的人骨架来看,当时人们并不是把所有的人骨都捡净,而捡的主要是头骨、四肢骨及一些助骨和趾骨。永宁纳西人所采的骨灰、碎骨的部位以及剪开骨灰袋的底部的习俗,与洪山庙瓮棺内所葬的骨头及底部留的圆孔十分一致,证明仰韶文化时期的人们对灵魂的认识与纳西族是一样的。从豫西地区瓮棺合葬的情况分析以及与永宁纳西人的比较,可以看出,豫西地区的成人瓮棺葬的埋葬方式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是小单位的合葬,即每一个小单位的人死后,先通过土葬或其他方法待人骨上的肉腐烂后,捡回骨头,装入专门烧制的瓮棺内,存放在一个土坑内,待小单位内再有人死时就合葬一处埋在房基附近。第二次是过了若干年后,一个大单位(氏族或村落)要进行一次大的合葬。洪山庙遗址的二次葬基本上也是这两种情况。
洪山庙1号墓葬入136具(破坏的一角不计入内)瓮棺,这在墓葬的规模上、埋葬的人数上都是我国目前发现的最早、最大的二次合葬墓。仰韶文化半坡类型中也曾有过较多的二次合葬墓的发现。学者们一般认为二次合葬是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的产物,至庙底沟类型时已经消失。洪山庙大型瓮棺合葬墓的发现,说明庙底沟类型时期在中原地区不仅没有消失,而且发展成为规模更大的合葬墓了。
男性崇拜为生育
洪山庙出土的瓮棺上多绘有图案,表明在人死后或二次迁葬时有一定形式的宗教活动,这些图案与死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其中,男性生殖器图案,只绘于成年女性的瓮棺上,说明此时男性崇拜,已揭开了序幕。梳形纹、生产工具等的图案却绘于成年男性的棺上,这为研究当时的社会关系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材料。
瓮棺编号W10、W53、W116号缸上所绘图案的形状几乎完全一致,均用棕彩绘出,皆有两个上下对称的男性生殖器组成。生殖器的头端经过夸张,分作两瓣,头部下方有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