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统会:世界和平统一促进会《团体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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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规章》
第一条,本团体的宗旨。
本团体的宗旨是和平实现世界统一。
第二条,本团体的活动方式。
1,在遵守各国法律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多种方式,向全世界人民宣传世界统一思想。通过宣传,让全世界人民充分认识到实现世界统一对人类的好处和重要性。
2,通过宣传,争取得到世界上各界有识之士赞同和支持我们的世统思想。并且和世界各国民间团体联系,携手组建一个全球性的、推动世界和平统一的民间团体。在各个国家组建分支。
3,这个全球性的民间团体组建之后,进一步在全球范围,向全世界人民宣传世界和平统一对人类的好处和重要性。争取获得民众的支持,我们在一些国家的分支,以政党的方式参加竞选,争取成为执政党。
以上这三点是我们团体的活动方式,也即是我们推动世界和平统一的基本方法。当我们通过宣传,使得全世界人民充分认识到世界统一对人类的好处和重要性,使得世统思想得到70亿地球人支持的时候,那时候世界和平统一,必定能实现。
第三条,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1,凡是自愿加入者,只要提供姓名(网名也可以)、出生年月、住址(城市户籍精确到所在市,农村户籍精确到所在县),即可成为我们的会员。
2,凡是要求退出的,随时可以退出,不需要说出原因和理由。
第四条,会员的义务。
世统事业是一个只有付出,没有回报的事业,要求所有加入者必须是有大爱之心和远大理想,甘愿奉献,不求回报。会长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给每个人安排力所能及的宣传工作。每个会员对团体所做的工作和贡献都做记载,每个人所做的贡献,不会被泯灭。每一个加入者,都必须对团体的发展有所贡献。不愿意对我们的事业有所贡献的人,会被劝退。
第五条,本团体组织机构。
1,设会长一名,任期三个月。由年龄在40岁以上的会员,不分入会先后,而是按年龄为序,轮流担任。自己不愿意担任的,顺让下一位。
入会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不可以担任会长。
2,本团体决策方式是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需要会员讨论,然后由会长做最终决定。会长有最终决定权,避免经常出现久议不决的情况。
3,当会长严重失职的时候,两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罢免会长的提议。如果达到三分之二会员同意罢免,则罢免生效。顺让下一位提前接任会长职务。
4,设文员一名,负责网站的编辑。(根据现在实际情况,由衍水专人担任。)
以上是团体初期的规章,力求简单适用。待将来规模扩大,再建立更完善的规章。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