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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由来

添加40字节, 2021年7月4日 (日)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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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首页]]>[[通约智库条目]]>[[合作社]]  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1、关于合作。
  二是产品交换方式的创新。也就是流通组织形式的创新。这是指使农户生产的东西是单家独户到市场去出卖,还是把生产者组织起来,共同去闯市场。例如各类流通服务社、合作社、专业协会等,都具有这方面的创新意义。
  三是分配方式的创新。这是指生产与流通联合的紧密程度及利益关系,生产者把产品出卖后,是一次性取回应得利益,还是过后有返利等形式的二次分配,或者有大家共享的公共积累。一些紧密型经济合作社及产业化组织就具有后者的功能。   [2]  
== 农民合作组织的组建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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