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会员代表)组成,其议事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会员数量超过200名的,可以一定比例在会员中选举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如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应以民主的方式产生,资格条件和产生办法等应由理事会依据章程制定;会员代表不能少于全体会员的1 第十六条 本会管理的目标是实现没有最高权力机构的管理模式,所有管理规则由全体会员讨论制定,由计算机系统按照规则进行管理。在计算机管理系统完善之前,人员控制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暂时的过渡组织,过渡的管理机构的最大任务就是听取会员的意见,组织建立管理系统。本章程如下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皆为过渡形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会员代表)组成,其议事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会员数量超过200名的,可以一定比例在会员中选举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如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应以民主的方式产生,资格条件和产生办法等应由理事会依据章程制定;会员代表不能少于全体会员的1/3.换届会议应以会员大会形式召开。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