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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明探源
,→第三节河图、洛书用途的证明
笔者曾对甘肃秦安大地湾405号新石器时代房屋的发掘资料进行过考证,这座房屋长13.8~14米,宽11.2米,室内面积约150平方米,是那个时代普通房屋的七倍多,室内每面墙壁有六根附壁柱,四壁共有24根,附壁柱一半裹在墙内,一半露在
墙外,露出的一半用草泥涂抹,分三层,每层厚2.5~3.5厘米,在半圆形草泥皮的第一二层草泥间有横向排列的草绳痕迹,绳痕间距5~6厘米,笔者分析这些草绳只有两种走向,一种是在附壁柱上左右折弯,另一种是沿水平方向向前延伸,再半压入前面一根附壁柱的第一层草泥内,在抹好第二三层草泥后,前一种在墙壁上露出一列列间隔10厘米左右的绳圈,后一种则在墙壁上露出一层层间隔5厘米左右的草绳,且后一种的可能性比较大(见图9)。已知墙高在33米以上,所以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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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绳应在60层以上。显而易见,这些草绳既不能起到加固房屋的作用,也起不到美化墙壁的作用,而只能用于悬挂物品,但又不能悬挂太重的物品,估计只能用于悬挂结绳或植物标本一类物体。这与笔者所做的模拟试验以及秘鲁印第安人的结绳记事情况十分相似,从而证实405号大房具有结绳挂藏室功能。各仰韶文化居住中心都有这样的方形大房,说明结绳挂藏室在仰韶文化时代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