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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原创 乌有文章 乌有之乡思想 1月21日
作者:辽宁王忠新
[[文件:企业办社会.png]]
回顾整个国企改革的过程,剥离“企业办社会”是重中之重。近年开始的中央直属企业的“瘦身”,则把国企剥离“企业办社会”推向最后的阶段,也成了国企剥离“企业办社会”的“收官”之作。可国企剥离了“企业办社会”实际效果如何?央企继续搞“瘦身”剥离,该有多少前车之鉴?
所谓的“企业办社会”,百度词条给出的定义:“主要是针对传统的国有企业而言的,企业建立和兴办了一些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联系的机构和设施,承担了产前产后服务和职工生活、福利、社会保障等社会职能。”企业给员工提供住房建设了家属区,什么食堂、小卖部、幼儿园、学校、医院、澡堂、影院等几乎所有福利性低收费的生活设施。一个大型国企相当于一个“小社会”, 这就是毛泽东时代发展经济建设的一个突出特色,就在这种经济模式下,新中国从“一穷二白”,一跃成为世界第六工业强国。
特别是经过“三线建设”,很多大型国企都落户中西部,一个大企业就是一座城镇和城市,这类公司小镇分布广泛。后来的改革,剥离了企业的社会功能,大企业一搬走,整个地区就塌方性陷落,资金、技术、人才等向东部集中,东西部地区发展出现严重失衡。
新中国成立很长一段时间, 国有企业实行“企业办社会”,社会是不死的企业,企业是不死的社会,这不仅是经济发展的突出特色,也是毛泽东时代社会治理模式的突出特色。而大中型国营企业办社会有八大好处:
当然,“国企办社会”的好处,远远不止如此,它能减少综合成本,能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创新能力。
可自改开以来,“国企办社会”被“污名化”的一无是处,几成人人喊打!诟病“企业办社会”主要有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