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宗旨:<br>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br>
2、汇集分散于线下和线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唯一性标记和数据化处理,上传数据库并实现长久保存; 2、个人数字资产包括个人基因信息具有人权属性,争取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维护;<br> 3、通过思维软件创建一个会思考和学习的虚拟人——真人的网络替身; 3、汇集分散于线下和线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唯一性标记和数据化处理,上传数据库并实现长久保存;<br> 4、将数字信息下载到适合的载体上实现思想意识的传承; 4、通过思维软件创建一个会思考和学习的人的替身——虚拟人;<br> 5、真人和数字人在协同完成项目的过程中建立互联网应用平台; 5、人和虚拟人在协同完成项目的过程中建立互联网应用平台;<br> 6、思维文件、虚拟人以及基因信息具有人权属性,争取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维护; 6、追求肉体生命期间的健康长寿,幸福快乐以及更多的修为和功德积累;<br> 7、追求肉体生命期间的健康长寿,幸福快乐以及更多的修为和功德积累; 7、线下和线上业务同步开展,构建现实与虚拟世界的“人类命运共同体”;<br> 8、线下和线上业务同步开展,构建现实与虚拟世界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8、致力于实现数字信息下载到适合的载体达到思想意识的传承而永生。<br>
[[关于虚拟人永生基金会宗旨的解释]]